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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旅游法》宣讲到乡镇

日期: 2013-09-10 来源: 广元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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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旅游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为了更好贯彻《旅游法》,规范行业行为,广元市旅游局于2013年9月9日—10日在青川县青溪古镇和乔庄镇举办了《旅游法》专题培训。市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翁志华进行了专题授课,青川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景区、酒店、旅行社相关人员及乡村旅游业主近300人参加了培训。其中年龄最大的七十多岁,最小的有三、四岁的小孩(父母为了参加培训携小孩参加)。

  在培训中,翁志华同志对《旅游法》的立法宗旨、重大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作了梳理和深入讲解,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及焦点问题,运用典型案例作了深入、通俗、生动的解读,重点加强了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的培训,就法律的运用和具体操作答疑解惑,使大家加深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旅游法》的宣贯培训,在全市掀起了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潮,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旅游执法准备,提高旅游执法水平,确保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实现“安全、秩序、效益、质量”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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