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投诉热线(养老诈骗投诉热线):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详情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 2022-03-03 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广元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含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及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订全市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广元整体文化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重点工作

1.聚焦党建引领固本强基,锤炼干部能力,打造高素质文旅人才队伍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分层分级建立年度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促进机关党建“两张皮”“灯下黑”“一般化”等问题有效解决。深化对基层党建工作联系指导,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全面系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十个明确”组织专题学习,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和锻炼,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对党忠诚教育,运用红色文旅资源培育良好党内政治文化。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和督查检查,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八个纳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落实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报告、干部思想动态分析调研制度,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常效化,深化“四”教育,聚焦学史明理再深化、围绕学史增信再锤炼、着眼学史崇德再提升、立足学史力行再出发,持续树牢正确的党史观,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好庸俗腐朽政治文化专项整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确立的各项战略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护航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五年行动方案》,严肃纠治工作推进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为高质量发展保障清障。紧盯机关党员干部“七个有之”政治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典型案件。持续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网络赌博、高利贷等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廉洁机关”建设,深化“学史知纪明法”教育、“每月一案”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家风政德教育,注重运用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培塑清风正气。

4)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用好用活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回引、公开考招、公开考录、公开遴选等方式,广纳人才,强化智力支撑。科学选拔使用干部,充分运用调动、调任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鲜明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晋升机制,稳步推进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方式,畅通干部晋升晋级渠道,关心激励干部成长。持续开展天府文化领军人才、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选拔,开展“蜀道英才项目”广元旅游精英评选,构建市县“文化和旅游英才库”。

2.聚焦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消费升级,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1)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将作为“项目工作年”,要加快推进黑石坡森林康养旅游区、曾家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武则天文化旅游度假区、唐家河大熊猫生态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标志性、枢纽性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力争广元盘龙机场改扩建项目开工,加快航油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促进文旅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发展。

2)着力抓好市场主体培育。不断克服疫情对文旅企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争取一些纾困政策,支持文旅企业开展线上和线下业务拓展。围绕全年入库企业目标任务,加大对新企业的跟踪和服务,力争在 “个转企”入库上规实现新突破,形成对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量。印发《广元文旅招商项目指南》,进一步深化抓招商、抓建设、抓融合、抓调度、抓保障等系列工作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链条延伸,增强文旅市场和文旅经济活力。

3)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增效。加快文旅产品提质升级,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制造消费热点,刺激消费增长。围绕乡村休闲旅游,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有序开展好农产品丰收节、采摘节及美食节等,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进旅游景区提质增效,开发多种休闲度假产品,力争建成夜间经济集聚区。

3.聚焦公共服务文化惠民育人,加强艺术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抓好文艺精品创作。以喜迎二十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题,开展红色题材、现实题材等主题艺术精品创作。提升打磨《烽火情缘》《指北针》,力争参加中国豫剧节、“中国群星奖”和四川省“五个一”精神文化产品奖的角逐。

做好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四川省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参加全省“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万人赏月颂中秋”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和四川省第六届群众广场舞总结展演活动、2022年全省群众广场舞集中展演暨首届街舞大赛。常态化开展“市民大舞台”“广元市第十届群众广场舞展演”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戏曲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抓实抓细《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高标准落实全市8个公共图书馆、8个文化馆、4个美术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和19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错时延时免费开放。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提升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水平。健全文旅志愿服务组织,充实文旅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旅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年度旅游厕所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全国第七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确保我市8个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申报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全省全民阅读推广“三个一百”示范工程。持续开展“书香广元 蜀道之声”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3)扎实推进广播电视工作。坚决落实好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节目创优工作的指导,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推优工作,力争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抓好广电公共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制度,坚持行业与属地联动、业内与业外互动、日常监督与集中考核推动,提升“户户通”“村村响”运行维护能力,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抓好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督促各安播责任单位不断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创新技术手段,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大广电行业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广播”“非广播”,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聚焦文物保护利用,加强非遗传承,彰显厚重文化底蕴

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制度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博物馆迁址重建,指导督促大蜀道博物馆、中子铺博物馆建设,整合皇泽寺博物馆和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成立广元石窟研究院,推进成立广元市考古工作站。开展域内考古调查,适时发布最新考古成果。推进田野文物安全试点工作,推动《广元市田野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加强已建文博场馆运行评估,有序推进数字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合理开放文物建筑,规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实施红色遗址遗迹、名人故居、古民居等专项抢救性保护与展示利用工程,促进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2)加强非遗传承保护。积极开展第八届国际非遗节系列活动,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第六批省级非遗项目,开展非物质文化发展脉络、传播价值及传承保护研究。打造麻柳刺绣、白花石刻、唤马剪纸等文创品牌开发、文创精品。举办蜀道文化大讲堂,推动实施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力争广元非遗产品入住春熙路、太古里商圈。积极申报广元首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元历史与文献研究中心2022年度项目。搭建多元展示平台,持续推进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

5.聚焦品牌创建宣传推广,实施精准营销,提升知名度影响力

1)强化品牌创建。力争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各1个,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和天府旅游名牌(名镇、名村、名品)。支持青川县、昭化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支持剑阁县、朝天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推进曾家山、唐家河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米仓山大峡谷、昭化古城创5A、黄猫垭红色旅游区创4A。组建旅游景区“体检式”暗访队伍,制定暗访检查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实行季度暗访、通报。推进4A级景区精细化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试点,推进4A级旅游景区业态培育工作,提升景区吸引力。

2)提升品牌溢价能力。巩固“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成果,编制广元市特色文创产品开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学习交流活动,开发蜀道文化、三国文化、武则天名人文化等文创产品。加强市级研学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研学基地;组织开发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和精品课程,加强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建设。培育水上旅游、山地运动、精品民宿等新业态产品。提升打造1个红色旅游景区、推出1条红色研学旅游线路、市校合作设立1个红色文创工作室、举办1次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

3)强化目的地宣传营销。分别以“春踏青赏百花”“夏避暑玩漂流”“秋采摘赏红叶”“冬滑雪泡温泉”为主题开展春夏秋冬四季特色文化旅游节会活动。召开2022年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办好四川省第十三届(秋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第十二届大蜀道文化旅游节、中国(广元)女儿节等重大节会活动。开展宣传资料进两会、进景区、进酒店、进机场、进车站工作。持续加大重点客源地、高铁沿线城市和航线开通城市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国际性、国家级、省级重要文化旅游交易博览等节会活动。

4)推进智慧文旅建设。持续推进广元市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发文化市场数据填报、产业资源、数据加工等新界面,实现网络搜索、数据挖掘、现场取证等功能。开发应用一机游广元平台,全方位整合吃住行游购娱等六要素,开发网上结算系统,实现智能导购、电子讲解、在线预定、网上支付、旅游咨询等功能。积极创建智慧旅游城市(县)、优秀智慧景区(场馆)等。积极打造广元“网红打卡地”,提高广元旅游年卡在线办理服务质量,加大广元旅游年卡在线办理宣传推广力度,力争新办广元旅游年卡1万张。

5)做深做实推广合作发展。推进成广、西广、绵广、广桂、川东北片区区域、长江经济带合作,巩固东西部旅游扶贫协作成果。积极打造成渝地区高品质生态康养“后花园”。深入推进东西部文化旅游协作发展,积极打造浙江省干部职工疗休养基地,加大推行浙江人民线上轻松办理100元“旅游年卡”力度,多平台立体宣传精品线路;联合策划举办文化旅游推介、会展等活动至少1次。加强重点客源地和航线开通城市宣传营销中心建设,常态化、精准化宣传推广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线路和产品。

6.聚焦安全生产筑牢防线,规范市场体系,提升市场管理和执法能力

1)抓实抓细行业安全生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指导各场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闭环式管理和安全生产台账销号制度。常态化开展对景区、文化市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督查检查,指导文化市场各业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抓好疫情防控,细化防控举措和流程,降低疫情对文旅企业的影响。

2)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力度,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努力提升文旅企业抵御风险、发展壮大能力。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完成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围绕关键时间节点、重要节庆期间组织开展A级景区、校园周边、游商地摊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检查、电影放映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寒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用结果应用,重点打击涉旅企业超范围经营、娱乐场所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推动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探索娱乐场所服务等级评定标准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级评定方式方法,提升我市文化娱乐行业和上网服务行业标准化发展水平。以《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为引领,加强标准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全市旅游住宿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坚持用标准管理行业、引导行业、服务行业。推进《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旅游名宿》达标建设和指导评定工作。开展全市旅游服务技能大赛,选拔人员参加全国、全省导游大赛和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服务技能和职能荣誉感。完善游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文明旅游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

1.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2.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3.广元市图书馆

4.广元市文化馆

5.广元市美术馆

6.广元市博物馆

7.广元市戏曲发展中心

8.广元市皇泽寺博物馆

9.广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10.广元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1.广元市720无线发射台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835.0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5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项目经费增加(文物保护及向上争取资金、图书资料购置费、720台市级运行维护费)、单位其他收入(暂存代管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预算5835.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7.74万元,占16.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7.42万元,占81.70%;其他收入109.93万元,占1.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预算583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6万元,占64.95%;项目支出2045.49万元,占35.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25.1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4.4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项目经费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经费、图书资料购置费、720台市级运行维护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7.4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0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7.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7.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项目经费增加(文物保护及向上争取资金、图书资料购置费、720台市级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55.75万元,占比8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23万元,占比6.38%、卫生健康支出102.52万元,占比2.15%、住房保障支出204.92万元,占比4.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70.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13.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中心运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预算数为398.10万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预算数为134.64万元,主要用于:市美术馆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366.4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预算数为521.11万元,主要用于:市戏曲发展中心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局机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研发推广项目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预算数为585.18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预算数为16.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所产生的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71.82万元,主要用于:皇泽寺博物馆景区安防、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方面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预算数为907.03万元,主要用于:皇泽寺博物馆、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市博物馆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传输发射(项)预算数为80.65万元,主要用于:市720无线发射台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60.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目标奖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38.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3.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9.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04.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8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0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5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下降2.36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4.74万元。主要原因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执法改革,执法范围变广,执法区域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4辆,皮卡车2辆,面包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2万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系统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调研指导督导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文化广电旅游综合执法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等2家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4.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13万元,上升2.47%。主要原因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执法改革,执法范围变广,执法区域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4.4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地方资金4.5万元、皇泽寺博物馆绿化及卫生费47万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卫生清洁费55万元、千佛崖绿化养护经费45万元、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1.9万元、市美术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占有使用车辆1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具体情况见附件2。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传输发射(项):反映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3月3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7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3号 蜀ICP备19028360号-2

主办单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 联系电话:0839-33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