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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苍溪乡村游”征文活动公告

日期: 2009-07-29 来源: 信息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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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苍溪县创建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县步伐,反映苍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经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举办“美丽苍溪乡村游”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苍溪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苍溪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文时间和投稿方式
    1、征文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2、投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美丽苍溪乡村游”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  信  箱: sccxly@126.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美丽苍溪乡村游”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地址:四川省苍溪   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邮编: 628400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839-5255555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作者可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反映苍溪乡村旅游景区点美丽风景、民风民俗和旅游趣事、乐事等;可从苍溪旅游的美食佳肴、动感娱乐、商业购物、休闲文化、民俗传统、自然风光、历史古迹、城市生活、历史故事、趣闻轶事等角度反映;也可从探寻苍溪乡村旅游发展角度反映。
    2、征文要求以游记、散文、调研文章等形式,字数要求800字以上;也可配图“苍溪旅游攻略”。
    3、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4、征文来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资料,便于联系,征文发表时署名可以由作者自定。
    5、征文版权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五、征文的奖项
    参加活动的征文,截稿后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文进行评奖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汇集成册,公开发行。
奖项设立如下:特等奖1篇,奖励现金2000元;一等奖2篇,奖励现金1000元;二等奖5篇,分别奖励现金500元;三等奖10篇,分别奖励现金200元;入围奖若干,分别奖励现金100元。
    六、本次征文活动解释权归苍溪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苍溪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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