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金熊猫”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递补广元市文化馆为四川省2022年“金熊猫”奖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递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66165,33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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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8000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