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利州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广元市利州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
1.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未使用合格供应商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与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散发“不合理低价游”宣传单,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散发“不合理低价游”宣传单,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4.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5.不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暗中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通过欺骗、胁迫、诱导等方式,促使旅游者进行消费,变相实施“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7.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8.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9.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向旅游者夸大高原缺氧危害兜售预防高原反应、高原医疗保健药品,以政府帮扶、乡村振兴、支持地震灾区或民族地区建设为名欺骗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11.导游与饭店、景区、医疗机构、购物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等经营者串通,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12.导游以旅游产品价格低为借口,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3.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旅游购物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14.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围追兜售、讽刺或辱骂旅游者、“药托”“医托”、商业贿赂、给付旅行社或驾导人员返利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839-3261626
?征集时限?: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希望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