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和鼓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承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广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按照传承人自评、县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初评、市非遗保护中心复评、市局终评的程序,形成2024年度市级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名单(共20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如有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
邮寄地址:万源传媒中心1315
联系电话:0839-3317114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市级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名单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