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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六届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学习《旅游法》

日期: 2013-08-30 来源: 朝天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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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朝天区区长伏玉琼主持召开六届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徐骁、何开莉、杜林、李绍兵、吴健、李兆南、杨晓波,区长助理李猛,区政府办主任苏科年参加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华昌桂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会议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这对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结合实际,重点加强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切实提升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旅水平,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经营管理者素质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能力。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重点抓好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景区服务标准化、旅游营销市场化,推动朝天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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