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用户登录| 欢迎访问本网站!
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投诉热线(养老诈骗投诉热线):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 > 旺苍县旅游局召开《旅游法》学习宣贯会议 >信息详情

旺苍县旅游局召开《旅游法》学习宣贯会议

日期: 2013-06-24 来源: 旺苍县旅游局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全面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管理者的职责。6月24日,旺苍县旅游局组织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饭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了《旅游法》学习培训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旅游法》的具体内容,对《旅游法》颁布实施相关背景作了全面的解读。旅游局工作人员对《旅游法》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旅游法》实施前要完成的四项机制、四大体系、五项制进行了分析。同时,旺苍县旅游局局长张志勇对《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

  一是旅游行业的全体干部职工要熟悉《旅游法》中的条款,抓住旅游法出台后至实施前的时间段,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要进行系统学习,对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内容要吃准、吃透,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

  二是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在会后要迅速组织员工采取集中培训、自学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学习贯彻《旅游法》,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全面推进旅游行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领会《旅游法》精神实质,把学习和贯穿《旅游法》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四是要对照《旅游法》梳理自身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环节,重点指导企业对旅游服务合同制度进行规范、切实保障旅游者权益,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五是要以《旅游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完善我县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重点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用科学系统的眼光来看待旅游的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旺苍旅游形象。(旺苍县旅游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7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3号 蜀ICP备19028360号-2

主办单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 联系电话:0839-33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