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省一些地区在旅游活动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防范甲型H1N1流感通过暑期夏令营、少年军校、集中考察、培训班等活动传播扩散,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旅游局要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暑期学生活动情况,尤其是我市近期暴雨洪灾和地震灾区学校、农村中小学校暑期夏令营等活动情况。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认真审核,控制活动的数量和规模。
二、暑期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旅行社及承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四川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疫情。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