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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旅游执法支队关于宣传贯彻《旅游法》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13-10-09 来源: 广元市旅游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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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十一”是《旅游法》正式实施之日,也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从严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我市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宣传贯彻《旅游法》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川旅办发[2013]56号)文件的要求,我支队从9月下旬开展了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是省旅游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长彭仕扬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苟小兵任副组长,市旅游执法支队、质量规范管理科和规划产业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翁志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我局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把此项活动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的一件大事来抓,将市场检查与我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和剑门关蜀道创5A工作相结合,以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规范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明确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具体任务,对各涉旅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检查重点,落实了责任,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充分发动,周密部署

  为了确保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我支队及时下发了《广元市旅游执法支队关于宣传贯彻〈旅游法〉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广旅执法发[2013]2号)文件,要求县区旅游局制定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方案,从检查人员的分配、检查区域的划分、检查工作的重点和环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切实解决各涉旅企业与《旅游法》相抵触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三)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是此次活动的重点,为有效推进市场检查工作,按照检查计划,我局及各县区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同开展检查行动42次,参与单位19家,出动检查621人次,检查涉旅企业事业单位119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18家,占全市A级旅游景区总数的100%;星级旅游饭店16家,占全市星级饭店总数的95%;旅行社(分社)28家,占全市旅行社(分社)总数的95%;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21家,占全市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总数的85%;星级农家乐35家,占全市星级农家乐总数的43%;旅游车船公司1家,占全市旅游车船公司总数的100%。

  从检查情况看,好的方面一是景区内无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游客接受服务,无非法贩卖管理刀具、仿真枪、弓弩等违禁问题;二是星级旅游饭店均无擅自使用星级饭店标志和称谓的行为,酒店餐厅整洁卫生、客房清洁整齐、娱乐休闲设施运转正常;三是旅行社旅游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良好,导游带团过程中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良好,无虚假广告和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行为、无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因职业、年龄、区域等差异而增加旅游费用等行为;四是大部分旅游企业均能做到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做虚假宣传、不宰客、服务优良。

  二、存在问题

  (一)旅游景区

  A级旅游景区存在未按《旅游法》的要求落实各项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不完善或陈旧老化现象;引导标示和标牌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数量不足且不规范;周边及景区内卫生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餐饮场所和公共厕所卫生环境相对较差;个别景区还存在个体摊位乱摆乱放,管理不到位,秩序混乱;消防设施设备陈旧,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

  (二)星级农家乐

  部分星级农家乐星级意识不强,设施设备陈旧,维护保养不到位;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安全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景区道路

  检查中发现,通往景区的主要通道存在临时施工占道、安保设施损坏、标识标牌不够明显等问题。

  (四)星级饭店

  个别星级酒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消防演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五)旅行社及分社

  部分旅行社合同未按《旅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整理不及时、不规范。

  (六)购物中心(点)

  个别购物点的物价标签和对客服务不规范。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立即整改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成果

  (一)摸清了问题

  通过检查,对照《旅游法》的要求,查清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今后有针对性进行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认清了现状

  检查发现的旅游市场存在问题,反映出了我市旅游企业目前发展仍处在一个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弱、小、散、差”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改善,诚信经营意识不强,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对员工素质提升工作重视不够,对新时期旅游管理企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没有充分的认识和必要的准备。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制约了旅游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步伐。

  (三)推动了工作

  此次旅游市场大检查发现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市旅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死角,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打击力度不够等情况。在今后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和发现解决市场问题和漏洞,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锻炼了队伍

  通过此次检查工作,锻炼了全市旅游执法队伍,推动了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检查过程中,全市旅游执法机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旅游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明显提高。

  (五)形成了影响

  通过对本次宣传贯彻《旅游法》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活动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游客和市民对旅游工作、旅游企业和旅游服务质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规范自律。通过全面检查,引起了全行业对“旅游检查周”活动和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重视,从而形成了秩序和质量是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诚信和品牌是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证这样的共识。为推动工作,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取得支持配合,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问题,形成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结合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和剑门关蜀道创5A工作,加强对全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旅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常态化,同时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处罚权限和程序进行及时必要的行政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涉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推动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附件:2013年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旅游执法支队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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