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兴明代表:
您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出台市级文旅行业扶持政策的建议》(第05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文旅康养产业加速发展。
一、强化产业政策,激发市场动能。为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全市先后出台了《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广元市旅游营销奖励政策》《广元市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等专项政策,聚焦企业培育、民宿建设、客源引流等领域实施精准奖补。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兑现文旅奖补资金约280万元,促进4家文旅企业入规、新建成31家民宿。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了重庆坤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广元,近年来成功签约项目189个、签约金额300多亿元。
二、深化文化保护,健全传承机制。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加速推进《广元市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出台,以法治护航文物保护。二是加强资金保障。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去年以来累计争取文博资金7599万元、非遗保护资金900万元,推动剑州文庙修缮等16个项目建设,剑门火腿非遗工坊等12个品牌获国省资金支持。三是健全传承机制。出台《广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市级非遗传承人传习费用补助。正加快研究设立市级文保专项资金,强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支持力度。
三、创新保护模式,凝聚多元合力。一方面,推动社会参与,加大文化保护力量。全市共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5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747处、可移动文物5155件/套,非物质文化遗产261项、非遗文化传承人458人。历史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且分散,需投入大量资金和力量才能实现全面保护,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则难以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另一方面,深化景区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力。针对景区提升、二次消项目开发短缺资金等瓶颈问题,目前,全市正加快推进国有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创新融资、支持资本运作等模式引导企业、金融资本参与景区运营,推动景区上市融资,实现增加景区投入、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景区提档升级。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的相关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吸纳应用,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全市文旅产业的发展。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