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旅游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等七部分。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12楼;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6750993)。
一、工作概况
2012年,剑阁县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实际,以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景区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执法、旅游培训、人才引进、宣传促销、旅游法规、旅游招商引资政策、扶持旅游服务配套项目建设、旅游特色乡镇和村落建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贯彻省市县领导关于调研剑阁旅游工作的要求等重点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剑阁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归口局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计5人。2012年举办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次,培训人数50人(包括旅游局机关各股室、涉旅企事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定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以获采用的条数形式下达到局机关股室和涉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建立并执行了信息公开季度通报会商制度,2012年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4次,召集有关部门会商信息工作4次,有力促进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发展,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向社会和公众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11条,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其中剑阁旅游发展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5条、宣传促销及剑阁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9条、人事类信息3条、财政类信息5条、其它类信息93条(书记、市长、县长信箱收到8件,回复率达到100%,满意度为100 %;旅游投诉收到5件,回复率达到100%,满意度为100%;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议和提案共20件,回复率达到100%,满意度为100 %;在线咨询收到13件,回复率达到100%,满意度为100%;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旅游重大信,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重庆电视台、西安电视台、四川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剑阁电视台及四川、广元、剑阁旅游政务网等媒体报道旅游新闻、发表旅游文章35条(篇),大力宣传了旅游;扎实办好《剑阁旅游》杂志,全年发行12期,刊载要闻、专题等信息,成为宣传旅游景区、旅游产业政策、工作动态、普及旅游知识的重要平台)。2012年,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为社会各界了解旅游业提供了很好的窗口和平台,社会反响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情况
进一步完善剑阁县旅游局门户网站内容,让公众能更多更直接了解旅游动态。现正在完善中。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剑阁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剑阁县旅游局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