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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旅游局《旅游法》宣讲进社区

日期: 2013-05-24 来源: 广元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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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上午,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仕扬率领局法制机构人员、机关党总支成员、主题教育办公室成员、部分党员代表一行10人赴皇泽寺社区宣讲《旅游法》。皇泽寺社区党支部书记韩陛环、社区主任贾文强等社区干部职工参加聆听。

  彭仕扬指出,《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198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着手起草旅游法。1988年,旅游法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由于当时我国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各个方面对旅游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旅游立法一直没有提上正式议程。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重视旅游业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旅游业已经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统计,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这样一个黄金产业,近年来却被门票涨价、低价揽客、强迫消费等一系列市场乱象所困扰,旅游立法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这部法律将对转变旅游发展方式、调整旅游产业和产品结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协调行业管理关系、促进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使我国从旅游大国发展成为旅游强国。

  2013年4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彭仕扬向社区韩书记赠送了若干《旅游法》宣传张贴画。

  韩书记表示,将在社区宣传栏、街道、居民家中等广泛张贴和宣传,结合皇泽寺景区活动、社区文艺活动大力宣传《旅游法》,为提升广元旅游形象,推动广元旅游大发展贡献社区的微薄力量。

  进社区宣传《旅游法》是宣传贯彻《旅游法》“四进”活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的重要内容。宣传贯彻《旅游法》是市旅游局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自选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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