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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组织收看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

日期: 2013-05-16 来源: 苍溪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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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旅游法》深入贯彻落实,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罗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萍,县政府副县长李英,县政协副主席谭守彬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苍溪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就,阐述了《旅游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旅游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对《旅游法》做了介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做了发言。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罗皓就我县如何学习贯彻《旅游法》作了安排部署,他要求,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学习贯彻《旅游法》方案,全面学习新法;县旅游局要制定学习培训方案,组织执法人员、旅行社、酒店、导游、景点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新闻媒体要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健康旅游;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配套设施,保证旅游法律配套,执行措施到位,保障旅游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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