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5年初启动了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工作。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推荐基础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了评审认定工作,形成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20人,详见附件)。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
邮寄地址:万源传媒中心1315
联系电话:0839-3317114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