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委托,拟对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场、展厅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FTCG2021-18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场、展厅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9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 1 包,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http://swglj.cng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报名登记: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自带U盘拷贝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档。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国投大厦15楼12号)。
(特别提醒: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递交资料人员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响应公司代表参与递交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艺术中心东区
联 系 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28766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国投大厦15楼1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9-331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