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全面了解假日期间国内旅游情况,根据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川旅产领办〔2009〕13号)有关要求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府办〔2009〕17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假日旅游工作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活动,又是第一次国庆、中秋双节叠加的长假。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促进国内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提高对本次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日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二、把握市场特点,进一步丰富假日旅游产品
要有针对性组织假日旅游市场供给,认真分析国庆节、中秋节旅游市场需求的特点和变化,围绕“共庆新中国六十华诞,共享中秋团圆佳节”的主线,积极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节日祥和氛围。要积极推出大众化旅游产品,适应国内大众化旅游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积极开发中短途特色旅游线路,以及红色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在保证安全的前途下,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
三、提高认识,全力确保假日旅游安全
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国庆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全市旅游战线要牢牢把握安全这条旅游生命线,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一是加强游客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力防控H1N1甲型流感。要加强交通集散地、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公共场所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严控人群密集区传播,全力减少甲型H1N1流感危害。二是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加强旅游道路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三是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理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四是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探险旅游、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安全引导,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各相关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假日值班责任制度,快速协调解决各类旅游安全事故。若有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整顿规范,大力营造良好假日旅游环境
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监督,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三是有关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倡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五、加强服务,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配合和协调。要针对假期跨区域旅游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县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二是加强公共信息服务。要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重点旅游城市、景区景点和交通干线以及客流集散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即时动态信息发布,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三是加强新闻宣传。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积极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市场、企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氛围。四是加强值班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联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尽早部署,抓紧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
(一)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2009年9月25日之前,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重点旅游景区要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各县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办公室、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旅游景区要在9月25日前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旅游投诉电话及旅游咨询电话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0月8日17:00时前将“十一”假日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
(三)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假日24小时值班电话:0839-3305035,传真:0839-3306079。
(四)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假日值班电话从9月30日8:00开始启用,10月9日8:00停用。省旅游局假日旅游值班电话:028-86702389,86702390,86702391,86702392;传真:028-86702391,86702392。
Email:hjz@scta.gov.cn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