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元市民航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区管理,确保机场飞行安全,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广元盘龙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区范围和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净空环境保护概述
净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特别是起飞降落阶段,需要在相应的区域内为飞机持续创造一个干净的空域环境,也就是净空环境。
民航净空环境保护:依法划设的净空保护区域内对可能破坏净空环境的行为或者物体进行管控。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由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划定的地域和空间范围。
二、广元盘龙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
依照相关法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每条跑道两端20公里、两侧10公里范围。广元盘龙机场有1条长度为2500米的跑道,净空保护区呈东西长、南北窄的矩形,其西北角为白朝乡、东北角为工农镇、东南角龙潭乡、西南角为剑阁县下寺镇,总面积约800平方千米,其中:重点区域为:利州区东坝街道、嘉陵街道、河西街道、宝轮镇、赤化镇、盘龙镇、南河办事处、回龙河办事处、西城办事处、袁家坝办事处、上西街道办事处、东坝办事处、昭化区石龙办事处。
三、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航空模型、滑翔机、飞艇、动力伞、或者放飞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四、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禁止行为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
(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违者将依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共同保护机场净空环境,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五、其他规定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须按《四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和《广元盘龙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