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旺苍县旅游行业队伍的文明素质和形象,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创建省级文明先进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旺委〔2010〕42号)精神,深化“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先进城市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旺苍县旅游局在全县旅游行业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活动主要是在全县旅游行业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服务创建活动,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使旅游行业整体达到: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诚信、规范、安全的经营秩序;完善、配套、标准的服务设施。
活动要求县旅游行业各单位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创建工作合力;二是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要扎实推进,层层落实,突出行业创建特点;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五是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注重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