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含双定向)、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含双定向)、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市本级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专业)初级职称。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8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文旅规﹝2024﹞2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规﹝2024﹞3)号、《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规﹝2024﹞4号)规定的条件开展。申报人员可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swglj.cngy.gov.cn)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srsj.cngy.gov.cn)查询。
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从2024年起,我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含双定向)、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有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任职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与“四大片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4.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国家和我省有其它相关职称申报激励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答辩
所有申报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
(三)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申报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24:00。所有审核包括评委会审核及个人修改,纸质材料报送等在申报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不得代签。职称申报审核单位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五)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1.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张兰,0839-3266165。
2.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39-332220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39-3310827。
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专业目录
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2024年度文化艺术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4.审阅材料记录表
5.广元市文化艺术系列职称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6.同行专家破格推荐意见
7.2024年度文化艺术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