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采购人)拟对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项目
(二)履约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在2024年10月份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将成果提交至采购人开展自评估及验收,自评估、通查验收、抽(复)查的履约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控制价为人民币18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控制价的废标。
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
四、竞争性磋商项目工作安排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与者,现场报名请于2023年12月 18日早上9点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到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万源国投大厦15楼12号)提交报名资料原件;
2.网络报名:于2023年12月 18日早上9点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采用pdf文档形式通过邮件发送至348382261@qq.com邮箱并致电确认;
报名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均加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报名材料资格通过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报名费200元,采用微信扫码支付或现金缴纳。(提交报名资料后收款二维码通过邮箱发送)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
通过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 28日上午10:00前递交到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万源国投大厦15楼1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磋商活动安排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28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万源国投大厦15楼12号)开标室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若要取消投标申请,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正式书面告知代理机构。
投标时间、地点如有更改,代理机构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商。
2.各投标单位派工作人员现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机构将抽取四川省财政厅入库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竞争性磋商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五、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竞争性磋商活动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有费用。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费用。
(三)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投标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投标响应文件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投标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参与竞争性磋商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投标响应文件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响应文件逾期送达。
5.竞争性磋商项目出现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六、项目有关信息
采购人: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元市博物馆)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287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9-3316657
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