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多数在县城区,部分分布各乡镇,面广点多,综合执法工作量大。目前,文化行业有歌舞娱乐场所15家、演出表演团队53家、互联网经营单位10家、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场所7处、不可移动文物338处、资源点267处;旅游行业有A级景区7个、星级酒店(农家乐)13家、旅行社(网点)5家;体育行业有免开场所2处、高危体育项目3个;出版物市场方面有印刷企业14家、出版物销售门店17家、打字复印门店140余家;广播电视(电影)方面有影院3家、电视节目制作1家、地面接收站2处、电视(含网络电视)传输单位4家。
近年来,苍溪县在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文化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两个重点,紧扣“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条主线,坚持市场规范和违法行为打击并举,有力推动了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规范管理,建强体系是前提。一是纳入全县工作“大盘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将文化市场管理纳入全县“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体系,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重要部分;二是建立联合监管“大机制”。坚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横向联系机制,定期分析、会商、研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了以文化行政部门为主,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文化市场领域联合监管、综合执法网络格局;三是构建社会监督“大网格”。及时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管理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在所有文化经营场所摆放了监督举报牌和告示牌,组建了20多名“五老”网吧义务监督队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定期进行明察暗访,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氛围,形成了全社会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环境。
创新举措,管好市场是基础。一是划好一个责任片区。着眼全县乡镇和县城区文化经营场所分布特点和行业管理实际,按照分行业分片划组的原则,将局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室和执法人员实行分区分片包经营场所,落实日常市场动态巡查检查机制;二是抓好三个关键环节。紧紧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重要工作部署等“关键时段”,紧扣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关键部位”,精准把握未成年人保护等“关键人群”,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建好一份“黑名单”。坚持在文化市场领域推进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频次高、社会影响危害大的文化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动态管理,增加检查的频率和频次。四是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每季度与相关部门联合随机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标本兼治,健康发展是根本。一是巡查监管全天候全覆盖。建立完善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年均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2000家次,基本实现每周县城文化单位全覆盖执法巡查检查、每一季度乡镇文化市场全覆盖执法巡查检查;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寒暑假和中高考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扫黄打非”“扫黑除恶”“黄赌毒”“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每年与县经信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黑广播”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2次以上;三是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人群。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和互联网“净网”专项行动。近年来,我县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显著,年均办案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获得省文化厅办案先进集体,市县“扫黄打非”先进单位,办理全省文化市场重大案件2件。
严守底线,安全运行是关键。严守意识形态红线。我局坚持以“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为着力点,每年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清理整顿,查堵有害政治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互联网淫秽色情信息,集中整治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网络游戏、小说、音乐、动漫等,收缴非法出版物5000余册,组织集中销毁2批次,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2家和娱乐场所5家;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建立文化市场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全行业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岗双责”职责,指导各经营单位建立应急预案。近三年来,共整治安全隐患48处,提出安全隐患治理意见36条,全县文化市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莫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