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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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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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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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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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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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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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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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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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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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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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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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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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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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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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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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宗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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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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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当罚字﹝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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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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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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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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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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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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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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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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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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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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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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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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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区新科印刷厂(何中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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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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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当罚字﹝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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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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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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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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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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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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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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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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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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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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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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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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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鸿雁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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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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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当罚字﹝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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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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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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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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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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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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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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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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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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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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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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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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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丽彩广告印务部(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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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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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当罚字﹝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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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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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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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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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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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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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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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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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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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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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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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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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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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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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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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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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9日,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供销社市场的王文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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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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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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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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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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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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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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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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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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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新三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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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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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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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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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利东街北段66号、68号广元市新三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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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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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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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4000.00元(叁仟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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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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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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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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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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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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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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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东极养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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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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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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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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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9日、10日组织4名工作人员、30名会员及家属到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4A级景区开展“曾家山养生谷踏春行2天1夜 9.9元东极青华会员尊享”活动,2020年5月14日、15日组织2名工作人员、6名会员到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月坝风景区开展“东极青华重磅课程-周末户外瑜伽静修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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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第4号令《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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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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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0元,处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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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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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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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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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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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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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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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缘畅娱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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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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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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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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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广元市缘畅娱乐有限公司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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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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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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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27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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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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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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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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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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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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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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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冲浪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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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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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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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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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3日,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冲浪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三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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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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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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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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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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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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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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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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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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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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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半岛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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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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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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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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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3日,广元市半岛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两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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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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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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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3000.00元(大写:叁仟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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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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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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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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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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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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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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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柒柒网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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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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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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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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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4日,广元市柒柒网吧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一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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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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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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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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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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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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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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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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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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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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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天使电竞网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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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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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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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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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日,广元天使电竞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一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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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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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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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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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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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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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
2099-12-31
|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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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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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幕希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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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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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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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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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广元幕希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一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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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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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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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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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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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
2099-12-31
|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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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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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再约网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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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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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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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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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广元市利州区再约网咖有限公司接纳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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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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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处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园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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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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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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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
2099-12-31
|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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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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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新标语网络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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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明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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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当罚字﹝202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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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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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广元市新标语网络会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一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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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园整)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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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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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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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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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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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阿纳德瑜伽生活馆(经营者:李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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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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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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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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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起,广元市利州区阿纳德瑜伽生活馆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瑜伽研修旅行的名义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四项旅游服务,并以总价的形式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客户群发布出售,共计发布旅游招徕信息12条,查实出行3次。计划2022年4月9日-10的出游计划接受报名13人,收到旅游费用共计8376元,合理成本支出共计8264元。截止立案调查前均已将旅游费用全部退还报名人员,故无违法所得;2017年、2018年赴剑门关天赐温泉、曾家山的旅游活动因其经办人员离职,无法获取相关资料,其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文化和旅游部第4号令《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在线旅游经营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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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第4号令《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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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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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00元(贰仟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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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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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2099-12-31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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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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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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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宜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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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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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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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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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9日-10日,广元市宜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餐饮、房地产观光、交通四项旅游服务,并以总价9.9元的价格出售,共组织、接待游览人员30名。其未直接收取活动费用,30名游客的费用共计297元,是由广元市东极养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通过微信直接转给四川五彩荣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故违法所得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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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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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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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0元(伍仟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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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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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
2099-12-31
|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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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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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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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沸瑜伽健身馆(经营者:李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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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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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2〕第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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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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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起,广元市利州区沸瑜伽健身馆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瑜伽研修旅行的名义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住宿、餐饮、游览、交通四项旅游服务,并以总价的形式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客户群发布出售,共计发布旅游招徕信息7条。计划2022年3月18日-23日的出游计划收费标准7800元- 10800元/每人,成本预计每人5200元,因疫情原因无人报名未实际出行。查实出行3次:2021年3月29日-4月4日广元-大理,出行人数7人,收取费用34860元,合理成本支出共计34825.5元;2019年11月27日-12月4日广元-巴厘岛,出行人数7人,收取费用68600元,合理支出因无法提供支付凭证、不能准确提供有效线索故无法查证计算;2018年6月8日-12日广元-束河,出行人数9人,共收取费用52920元,合理支出因无法提供支付凭证、不能准确提供有效线索故无法查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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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第4号令《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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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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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34.50元(叁拾肆圆伍角),处罚款10000.00元(壹万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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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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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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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
2099-12-31
|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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