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年17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利州区某游泳健身房未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消费人员入场时防控措施形同虚设,仅在执法人员检查时走过场。
接到举报后,执法支队立即联合利州区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前往该场所进行核查,发现该场所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及场内所有消费人员未佩戴口罩,对进入场所人员测体温、查双码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宣讲了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50号公告等,并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这根弦,督促员工落实岗位责任,登记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及时报告社区及相关部门并做好人员管控工作;二是规范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间距、环境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强化场所自查自纠,做好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杀工作并登记成册,保障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合理设立隔离区,严格按照要求登记消费人员有关信息,督促消费人员佩戴口罩。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当事人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下一步,如当事人拒不整改,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