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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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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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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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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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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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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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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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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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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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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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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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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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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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威尼斯酒馆(张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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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张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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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1〕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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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歌系统中《大逃杀》的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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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到广元市广元市利州区威尼斯酒馆(张小敏)点歌系统中《大逃杀》的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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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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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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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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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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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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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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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豪玩具批发部,经营者向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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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向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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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告字〔2021〕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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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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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豪玩具批发部,经营者向小玲发行非法出版物,进货非法出版物(图书)973册,其中58册已发行,915册未发行,非法经营额为1044.04元,违法所得为2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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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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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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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22.15元,没收非法出版物(图书)915册,并处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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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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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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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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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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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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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百合文体经营部,经营者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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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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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1〕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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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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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1日,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百合文体经营部,经营者王明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共进货侵权复制品358册,其中159册已发行,199册未发行,非法经营额为7409.18元,违法所得为46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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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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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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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462.80元,没收侵权复制品199册),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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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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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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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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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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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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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百合文体经营部,经营者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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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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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1〕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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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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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1日,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百合文体经营部,经营者王明光发行非法出版物,共进货非法出版物131册,非法经营额共计770.28元,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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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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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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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出版物(图书)13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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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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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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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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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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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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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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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文综罚字〔2021〕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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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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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杨仁秀发行非法出版物,进货非法出版物611册,其中66册已发行,545册未发行,非法经营额为1745.76元,违法所得为3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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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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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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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36.30元,没收非法出版物(图书)545册,并处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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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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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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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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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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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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