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将苍溪县等7县(区)命名为第二批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
通知明确,按照《创建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过程管理规定(试行)》(川文办发〔2017〕425号)、《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验收办法》(川文旅办发〔2019〕2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完成了第二批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验收工作,南充市高坪区、宜宾市叙州区、遂宁市安居区、广元市苍溪县、绵阳市涪城区等5县(区)评定为“优秀”等次,甘孜州炉霍县、凉山州盐源县等2县评定为“良好”等次。确定将上述7县(区)命名为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
据悉,苍溪县自2019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对接,紧扣创建要求,对照《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指标》9部分33项62个任务,结合苍溪实际,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标准化、服务权利均等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服务模式社会化、服务手段数字化”目标,坚持发挥党政主导作用,扩大文化社会组织参与,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先后获得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文学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四川省“书香之城”、四川民间文化艺术(苍溪灯戏)之乡、四川省文明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经省专家组2020年中期评估和2021年终期验收,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