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旺苍县三举措推进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分层级定点联系重点文物保护制度,加大文物安全目标考核,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建立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文物保存状况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建立文物保护联动巡查工作制度,县文物局、县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各级文保单位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文保单位每月至少巡查1次,各乡镇文物保护员对所负责文物保护点每周至少巡查1次。
四是建议巡察办将文物安全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和文物部门的巡察内容,审计局将文物安全纳入有关乡镇党政领导离任审计范围,公安局将文物安全纳入日常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