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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用艺术的形式全面展现剑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热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特举办剑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诗书画摄影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突出时代特色,唱响主旋律,繁荣文艺创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二、组织领导
指导单位: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剑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承办单位:剑阁县文化馆(美术馆)
协办单位:剑阁县书法家协会、剑阁县美术家协会、剑阁县摄影家协会、剑阁县诗词楹联学会、弘道艺术馆
三、参展范围
全县诗词、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的原创作品。
四、作品内容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党领导下日新月异的发展成就,反映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剑阁地域文化、人文风貌,表达爱党爱国情感的诗词、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五、展览时间
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0日
六、展览地点
县城行政中心广场、剑阁县文化馆(美术馆)、弘道艺术馆
七、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作品尺寸:书法、美术(含油画、版画、剪纸)作品尺寸不得小于4尺单条、不得超过6尺整纸,限竖式。
3.投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制作。4.投稿作品需标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单位、联系电话。5.本次诗书画摄影展不收取任何费用,部分作品将由县美术馆收藏。
八、评奖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按照书法、美术、摄影、诗词四个类别,分别评选出最佳作品4件、优胜作品8件、优秀作品12件,入围作品64件,所有奖项将颁发奖金(奖品)和获奖(入展)证书。
九、其它事项
1.作品数量: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00件(含特邀作品12件),其中书法(含硬笔)40件,含原创诗词20件;美术20件;摄影40件。
2.作品征集评选:即日起至6月10日为作品征集期,诗词、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和评选工作分别由剑阁县剑门诗词楹联学会(责任人:蒲汉林 电话:15883515026)、剑阁县书法家协会(责任人:朱光泽 电话:18908123055)、剑阁县硬笔书法协会(责任人:何茂枝 电话:13981253729)、剑阁县美术家协会(联系人:冯启钎 电话:15883965433)、剑阁县摄影家协会(联系人:黄中强 电话:13908123864)负责。
3.展览日常事务由剑阁县美术馆负责,责任人:钟清红,电话:1588352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