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申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6〕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在旅游管理部门备案,能提供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课程并承担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的有研学活动组织资质的机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资质完备、抗风险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无安全责任事故,具有研学活动组织资质。
2.须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运行过程中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和群体性纠纷。
4.办理的责任保险必须是国家统保示范项目产品,且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于5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不低于50万元;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0万元。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实践教育的专业部门和专业队伍,负责研学实践教育的产品研发、员工培训、考核评估、质量监督、安全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有承接教育部门组织的单次300人(含300人)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团队服务的能力。
6.能独立开发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主题线路和相关课程。所设计的课程目标明确,活动内容务实,活动过程突出教育性、实践性,强调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为导向。相应课程要素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适应学段、课前准备(含安全措施)、活动过程、效果评价等。
7.具备课程实施方案的设计能力。方案设计要素齐备,操作性强。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方案要素包括:课程主题、课程目标、活动内容、主办单位、活动时间、适应学段、服务单位、活动地点、行前准备(含材料、工具、安全措施等)、管理分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全小组)、活动流程、活动评价(或总结)、经费预算等。课程实施方案后附录: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手册、研学实践教育手册。
8.申报机构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具备相关合法资质、接待经验丰富的服务供应商(包括运输、餐饮、住宿等)。就餐选择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选用的旅游客运公司,上一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在3A及以上,安全等级5A及以上,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住宿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安全接待能力;景区(景点)应属市级及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9.申报机构具有完善的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含常态化防疫),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应急救护基本常识和技能,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安全应急演练。
10.针对接受研学实践教育的对象,提供优惠的服务收费标准,对贫困学生实施减免费政策。
三、所需材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承担广元市中小学生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的机构(企业),应提供以下纸质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均加盖公章、一式十份):
1.提交书面申请书(介绍公司概况、业务特点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方面的优势)。
2.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旅行业务经营许可证(研学旅行备案表)、旅行责任险保单、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企业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验原件,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分社(分公司)申报的还需提交设立分公司(企业)的总公司(企业)同意申报的文件或同意授权。
3.提交研学实践教育管理和指导人员名册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及劳务合同。
4.提交自主研发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多个)。
5.提交自主设计的与课程配套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多个)。
6.提交合作的客运公司、餐饮企业、住宿企业等供应商的合法证照资质及合作协议(应与提交的课程实施方案相符)。
7.提交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研学实践教育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保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8.提交针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不同线路的课程实施方案的价格优惠和贫困学生费用减免方案。
四、评审程序
1.材料审查(2021.03.22)。初评小组对承办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察名单。
2.现场考察(2021.03.23-03.24)。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初评入选的承办方进行考察评估,考察评估服务机构的资质证照、企业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管理能力、员工队伍、安全保障、课程研发和实施方案等,重点考察课程研发、主题活动方案设计和企业资质实力。
3.综合评审(2021.03.25)。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服务方条件、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和课程实施方案等进行评审。
4.推荐公示(2021.03.26-03.30)。对符合条件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进行公示。
五、动态管理
对承办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一申报(包括研发的课程或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承办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课程研发更新不力;
2.实施方案欠缺,课程实施不力、管理不规范、落实不到位;
3.主动申请退出,机构(企业)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
4.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5.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学校、家长满意率在80%以下;
7.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8.侵害学校、学生权益;
9.拒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中午12:00前。
七、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在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利州区雪峰办事处九华村六组)四楼会议室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其中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课程和实施方案需同时提供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赵兵,座机:0839-6068013,手机:15883508426邮箱:490415405@qq.com。谭晓华,座机:0839-3309039,手机:15181374212.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