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展示推广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经过党组会议审定以及考察询价和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大楼户外灯箱广告是全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事业单位形象宣传展示的重要平台,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
一、采购项目金额:12万元
二、宣传地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大楼(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正门右侧临街一层玻璃墙面(室外)1块,规格为5米高,3.2米宽,0.30米厚。
三、展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展示1年。
四、展示的内容:合同期间内,我市拟通过此平台进一步展示推广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画面每年可更换4次。
五、公告时间:2019年6月11日-14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市文化广电旅游宣传推广科,联系人:刘俐梅0839-331711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纪委,联系人:杨太平,联系电话:08398-33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