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元市旅游系统“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的通知》(广委办〔2009〕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旅游工作实际,现就广元市旅游行业开展“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旅游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主要内容,按照“在教育中培养、在参与中塑造、在环境中陶、在管理中教化”的工作思路,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倡树感恩情怀等目标任务,从解决广大旅游者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积极开“五大行动”,即:实施“文明在我环境中”、“文明在我进行中”、“文明在我活动中”、“文明在我微笑中”、“文明在我感恩中”活动。在提高旅游从业者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素质方面取得实效,为推进我市旅游业灾后重建和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苟英明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映文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玉琼 市旅游局副局长
苟兴国 市旅游局副局长
窦 剑 市旅游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翁志华 市旅游局纪检组副组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文森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许 清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科长
郑 娟 市旅游局市场促销科科长
郭建祥 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陈映儒 市旅游局规划科副科长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争创“文明景区”、“文明旅游星级饭店”、“文明旅行社”活动;
2、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市民”活动;
3、举办旅游行业文明礼仪培训活动;
4、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一次以“争当文明旅游人,我为旅游作贡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四、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广元市旅游从业人员“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专项活动,从2009年11月27日至2010年2月5日,共分学习发动(2009年11月27日—12月5日),综合整治(12月6日—2010年1月15日),检查评比(2010年1月16日—1月25日),完善制度(2010年1月25日—2月5日)四个阶段推进。
2、任务分工。全市旅游系统“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由市旅游局牵头,各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共同参与。文明景区创建由规划科负责,文明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创建和旅游行业文明礼仪培训活动由质量规范管理科负责,争创“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市民”由办公室负责,演讲比赛由局机关支部负责,市旅游局机关、各县区旅游局各推荐一名同志,参加最后的演讲比赛。
3、各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各县区旅游局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活动方案。在元旦、春节前后,各单位至少悬挂两幅以上的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