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00:00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http://swglj.cngy.gov.cn)下载。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科教信息科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河南路广元传媒大厦,邮编:628017,电话:0839—33090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广元市文广旅局微博微信抖音及今日头条等载体,主动公开文化广电旅游政府信息5920条。其中我局共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报信息152条。在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上发布信息931条。在官方微博平台上发布信息2479条,阅读量2243W+,粉丝数31W+;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信息1822条,阅读量124W+,粉丝数11W+;在今日头条平台上发布信息350条,阅读量64W+,粉丝数1651;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186条,阅读量380W+,粉丝数2w+。在官网首页上设置“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第一时间转载省、市发布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做好抗疫宣传工作。截至目前,该专栏今年共转载发布信息35条。在微政四川——2021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大会上,“广元文广旅”新媒体成功入选四川文旅系统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TOP10)。


(设置“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


(四川文旅系统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1件,准予部分公开,已按期办结,办结率100%,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平台运维、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各环节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合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发布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建设。网站设立综合要闻、工作动态、县区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文旅资源、机关党建、行政执法等栏目。按期完成了网站注册备案,在网站首页底部统一悬挂了网站标识、网站地图、主办单位和网站维护电话,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网站办事服务栏目链接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同源发布;首页下端“链接导航”包括央级网站、省市级网站、区市县级网站、行业网站,为相关信息查询提供了支持。认真做好官方网站、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开展多次安全检测评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优化。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发布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出台《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信息任务的通知》(广文广旅发〔2021〕11号),召开了2021年全系统信息工作推进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及要求。主动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自纠。

(出台《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信息任务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政策解读多样化和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正:

(一)坚持信息“三审制”原则。严格执行拟稿、科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核三个环节,部分重要信息需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加强平台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针对性强的信息服务。

(三)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在本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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