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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旅游营销优惠政策

发布机构:广元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3-06-06 13:41 字体: [ ]


  一、团队奖励

  (一)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团队来广元的奖励。对旅行社推荐广元旅游线路,外联组织10人以上旅游团队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按每人8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二)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来广元的奖励。对旅行社推荐广元旅游线路,外联组织5人以上入境游客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按每人5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二、航空奖励

  (一)航空旅游团队奖励。对旅行社推荐广元旅游线路,通过广元盘龙机场进出港来广元境内旅游的团队,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根据航空淡旺季不同,航空淡季按单程每人30元、往返每人7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航空旺季按单程每人20元、往返每人5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二)旅游包机奖励。旅游包机按专项协议一事一议办理。

  三、专列奖励

  对旅行社推荐广元旅游线路,一次组织国内游客450人以上专列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给予组团社每趟次宣传营销费3万元人民币、每人3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自驾游奖励

  对自驾游组织推荐广元旅游线路,一次组织自驾游100人以上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给予自驾游组织每趟次宣传营销费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五、直通车奖励

  对旅行社组织直通车到广元旅游,每周发两班,全年不少于80班、2000人,每班游客在广元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从成都、西安、九寨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000元人民币奖励;从重庆到广元旅游的,给予每班1500元人民币奖励。

  六、规模组团奖励

  除实行以上奖励政策外,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8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0人,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全年累计组织国内团队游客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8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广元旅游,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或者住宿2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0人,奖励10万元人民币。

  七、以上优惠政策除第六条规模组团奖励外,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

  八、本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九、本优惠政策由广元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本优惠政策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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