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文体经营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21年5月11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某文体经营部进行调查,发现该文体经营部经营者王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共进货侵权复制品358册,其中159册已发行,199册未发行,非法经营额为7409.18元,违法所得为462.80元。
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对该文体经营部经营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2.80元,没收侵权复制品199册,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顺利查办,体现了文化执法部门对版权保护工作的成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解决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重点问题,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同时,也为今后该类型案件的查办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查办重心倾向,具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被省文旅厅、省版权局评为2021年四川省侵权盗版重大案件、被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二)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2021年2月16日,广元市文化执法人员接到公安部门线索称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文化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对该网吧的视频监控、网吧经营管理系统上网日志、疑似未成年人上网机位进行了固证,并去函公安部门证实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查明该网吧店接纳赵某某等10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该网吧作出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网吧法定代表人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 。
该案是我市文化执法部门查处的网吧违法经营典型案例。从案情特点、执法重点、违法情节、社会影响、查处过程等因素综合考量,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特别是首次运用黑名单管理,将该网吧法人纳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不仅是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置,更是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警示,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具有积极意义。被省文旅厅评为2020-2021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被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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