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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14-09-15 来源: 朝天旅游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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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各涉游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省、市旅游局、市政府应急办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朝天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涉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事关我区旅游发展大局,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涉旅应急处置工作,为我区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朝天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2014120

附件:

 

朝天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市旅游局印发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强化应急意识,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全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快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维护朝天旅游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在接到区政府发布的二级(橙色)以上预警和旅游行业发生重大旅游事故等突发事件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和市旅游局报告。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准确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

(二)坚持属地救援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性质,领导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力量迅速展开救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紧急救援和帮助。

(四)坚持恪尽职守的原则。区应急办平时要坚持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办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选派人员进入相关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范围

根据我国20071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地震、洪涝、大雪、山体滑坡、泥石流、飓风、海啸等自然灾害。

(二)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特种设施设备等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和社会影响。包括: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因人群拥挤、建筑物垮塌等原因造成游客伤亡的突发事件。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及亲属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引发的社会治安事件。

四、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和省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旅游行业特点,突发事件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名游客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名游客以上3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上10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名游客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食物中毒,或者涉旅企业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值班报告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报送的原则,全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由区应急办负责收集和上报,其他部门配合。

(一)应急值班

区应急办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应急报告

区应急办值班人员接到全区旅游行业应急报告电话后,认真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来电时间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随后立即向应急办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次生、衍生为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区委办公室值班室(电话: 8622264  8621145),因情况特殊、难以在2小时内报告的,接到事件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要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8621997  8622307)和市旅游局报告(电话:3305035  3301219)。

2.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次生、衍生为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电话:8621551)〔同时通过区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报告,上报时须明确界定为“突发”〕,同时要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旅游局报告。

3.根据《四川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川办函〔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涉外突发事件(造成境外游客死亡1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下,或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涉外突发事件)以上的,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通报市外办(电话:3267689)。

4.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发生境外游客1人以上死亡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逐级报告省旅游局。

5.突发安全事故的文字上报,均由政府分管副区长审签。

六、突发事件预警程序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接到市政府发布的级别警报后积极响应,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一)掌握情况。收集汇总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实行24小时跟踪值守,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报和预警,制定预防措施。

(二)预测灾情。邀请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对旅游行业危害程度的预测。视情况,举办专题讲座。     

(三)认真防范。及时向全区旅游行业通报预警情况,提高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预防突发事件提出要求和做出部署。

(四)发布信息。由区授权后的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旅游行业预警信息。旅游政务网要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旅游咨询电话、信息报送渠道和安全出行警示。

(五)保障准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全行业交通、通讯等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准备,调集、储备和妥善保管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落实应急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

(六)灾害发生后,立即转入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事故发生后,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立即组织召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救援物资,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区应急办进入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二)赶赴现场。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并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分管副区长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以上的,政府区长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三)细化责任。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组工作职责和具体处置办法。

(四)全体动员。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处置工作方案分别开展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及时救援。各组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应急办报告开展救援工作情况。

(六)全面应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请示、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信息发布。由区政府及其授权的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情况及安全警示信息。

(八)工作报告。区旅游局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区委办公室值班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市旅游局、区安办、区群工局上报突发事件各阶段性的处置及进展情况和向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信息。

   (九)工作总结。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区旅游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群工局、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旅产办主任、旅游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成立综合协调组,信息收集组,咨询接待组,救援善后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挥全区旅游行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区旅游局牵头,做好内外协调联系、公文处理、文字材料、报告发送、值班安排、接待、会务等工作。

办公室还要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市旅游局、相关区级部门、以及内部各组的联系协调,负责协调军、警和旅游市场综治办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协助做好召集涉旅企业会议会务等工作;负责汇总相关数据,草拟区领导的讲话及汇报材料等。

2)信息收集组:由区旅游局牵头准确掌握、汇总受灾、和旅游行业的损失情况;收集、汇总受伤、受困游客的构成现状和求救求助信息;对全区旅游行业的损失进行统计评估。负责收集、汇总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损失等相关信息;统计、分析、评估突发事件给全市旅游行业造成的损失情况;负责收集、汇总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损失等相关信息、随时通过旅行社掌握受困受伤游客的构成和现状,求救求助信息的分类汇总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旅游车、公司、购物点等涉旅企业的损失等相关情况。

3)咨询接待组:由区委群工局牵头负责应急期间相关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政策咨询,协助处置群体上访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接待国内来访人员并做好法律、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接待相关外国领事馆和海外来访人员的咨询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维持秩序和机关安全等工作。

4)救援善后组: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游客被困、伤亡、失踪的救援及善后处理以及救援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做好死亡游客的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办公室负责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做好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收集、整理、报道表彰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等工作。负责,按照局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协调、组织相关媒体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采访、报道等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收集报道表彰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工作;并做好应急工作中好人好事简报的编写工作;

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指示,及时在广元旅游政务网上刊登应急工作动态、简报、先进事迹等信息。

6)后勤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做好应急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赈灾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区域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值班人员的生活保障等工作;维护好水电气、消防、通讯等设施设备,确保运转良好;负责赈灾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并作好赈灾资金使用的监督。

2.区公安分局: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好警力、交警要保证好道路的畅通、按章有序的指挥好人员,警戒线、隔离带、消防设施的部署到位保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援。

3.区交通运输局: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好救援施工车辆以及游客安全转移车辆的准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把一切损失降到最低点。

4.区安监局: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定突发事件的等级、性质、查找隐患事故的源头,给指挥部提供正确的处置方案,保证处置快速、有力、降低一切不必要的损失。 

5.区应急办: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署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平常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等旅游应急日常工作。

6.区委政法委:负责维护好事故发生后的安全稳定工作。

7.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展开救援救助;收集汇总涉旅企业相关信息和资料;在发生涉旅突发事件后1个小时内,立即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主要包括发生地点、时间、性质、初步原因、施救进度、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现场处置和损失情况;涉旅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3日内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8.涉旅企业: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

1)旅行社接到旅游团队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事发地和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和资料,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救助工作,并随时报告施救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好游客的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2)星级宾馆饭店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件性质,要立即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卫生、技监、质监、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派人救援,同时,边组织现场施救,边向行业主管单位和当地安监、旅游等部门报告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游客的善后工作。根据要求,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3A级景区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卫生、交通、海事、技监、质监、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派人救援,同时,边组织现场施救,边向行政和行业主管单位以及当地安监、旅游等部门报告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游客的善后工作。根据要求,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九、此预案是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实施,平时行业安全管理和应对工作仍由相关部门按工作职责负责执行。

 

 关于印发《朝天区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  工作预案》的通知抄送单位

 

一、区级部门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局     区商务局         区林业和园林局     区卫生局     区安监局         区统计局          区食品监督管理局

   区城乡城镇管理执法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工商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朝天质监局  
   区物价局       明月峡景区管理局     曾家山景区管委会
   区公安分局       区群工局        区委政法委     区应急办       水磨沟景区管委会   

二、乡镇

朝天镇  中子镇   沙河镇  曾家镇   羊木镇  大滩镇  青林乡  鱼洞乡  临溪乡   李家乡  平溪乡   文安乡   马家坝乡     转斗乡  麻柳乡   宣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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