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编办积极谋划,创新推进旅游监管执法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一、建旅游警察,维护旅游参与者利益。建立“1+10”旅游警察体制,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县旅游警察大队牌子,在10个基层派出所设立旅游警察中队,负责各旅游景区社会治安管理及涉旅违法犯罪打击。通过在县公安局已核定编制内调剂一定数量、聘用一定数量的编外人员等方式解决人员问题,确保旅游景区社会秩序良好,有效维护旅游参与者合法权益。
二、建旅游法庭,化解涉旅民事纠纷。在县法院民一庭及木鱼法庭、青溪法庭、关庄法庭、竹园法庭等4个片区中心镇法庭加挂旅游巡回法庭牌子,并在县法院核定编制限额内调剂编制,负责辖区内旅游相关民事纠纷调解和涉旅案件的办理工作。巡回旅游法庭不定期到辖区内旅游景区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宣传,第一时间解决景区内游客的民事纠纷,并现场受理涉旅民事案件。各旅游景区在公开栏公开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为游客提供便捷、及时的法律服务。
三、建旅游工商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在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10个基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加挂旅游工商所牌子,负责辖区内旅游市场及旅游景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旅游工商所在做好日常性的食品药品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的同时,不定期与县旅游发展局、乡镇安办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不断整治旅游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游客吃的放心、行的安心、玩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