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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3乡镇荣获“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日期: 2015-01-07 来源: 信息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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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3乡镇荣获“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时间:2014年12月11日 11:00   来源: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阅读: 45

  近日,2014—2016年“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结果公布,经过专家组评审、实地抽查和公示,在全省206个符合条件的“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我区麻柳乡(麻柳刺绣)、小安乡(川北山歌)、李家乡((耍)锣鼓) 3个乡镇荣获“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这对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区民间文化艺术,宣传特色人文风情以及提高我区的知名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由省文化厅主办,每3年一次,内容涵盖了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四大类,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俗、民间文学等,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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