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县旅游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研究部署宗教旅游商业化治理工作。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县亭子湖管理局、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管委会和各涉及宗教旅游开发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专题会上,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范华君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重点章节,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十九大报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表述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国家宗教局、国家旅游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原文传达。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宗教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内容十分丰富;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表述是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今后宗教活动的规范、宗教事务的开展、宗教旅游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家宗教局、国家旅游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了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公布为契机,以宣贯《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整改,严禁宗教场所乱烧香、乱放生,严禁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宗教旅游产业健康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