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投诉热线(养老诈骗投诉热线):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 > 省政府同意设立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信息详情

省政府同意设立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日期: 2015-01-27 来源: 广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分享:
【字体: 打印


  近日,省政府批复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立旺苍大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同意设立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位于旺苍县北部,面积315418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15″—106°25′42″,北纬32°32′23″—32°36′25″,四界范围为:东至盐井河采育场金童院、南至盐井河采育场陈家口、西至盐河乡林区村唐家河、北至万家乡金星村。

  我市将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并将根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的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7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3号 蜀ICP备19028360号-2

主办单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广元传媒中心 联系电话:0839-33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