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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被通报批评

日期: 2014-12-26 来源: 广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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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了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关于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290号)要求,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今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国69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四川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等9处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川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管理机构职能薄弱,管理范围仅限于剑门关景区,对明月峡、昭化古城、七曲山大庙、富乐山(微博)片区等难以实施统一有效管理;自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一直未依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远逾法定期限;核心景区内开工道路(含桥梁、隧道)等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不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整改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机构职能,依法将风景名胜区全域纳入统一有效管理;加快总体规划编制进度,依法完成报批,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47条第2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整改验收达标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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