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主创业促增收。在江河湖畔、公路沿线、城郊周边等区域,引导贫困群众集中连片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直接获得经济收益。
二是涉旅务工促增收。景区、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贫困家庭可就地务工,增加经济收入。
三是售卖特产促增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龙潭风情田园周、菖溪河露营节、青岭西瓜采摘节等文化旅游活动中,自驾游客采摘购买农特产品,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土地出租促增收。在建设观光农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项目中,群众将土地出租给企业经营,获取租金。
五是入股分红促增收。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组织贫困户以林地、农田入股农业园区、旅游景区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