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保障。成立专项领导领导小组,以局长李季军为组长,副局长伍兴雄、张天杰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旅游局办公室、产业规划股、统计促销股、质量规范管理股(广元市利州区旅游执法大队)、广元市利州区旅游投诉服务中心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佳丽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廉政教育,明确责任领导,拟定方案措施,立即开展行动。
二、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室领导牵头各股室要紧密配合、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上报领导小组督促并各单位落实整改。
三、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强力正风肃纪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联动机制,形成工作活力。把集中整治与加强基层治理、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示范点创建和“廉洁细胞”巩固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保障。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包片联系督办机制。局机关每2个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和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