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孝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会议指出,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在加强旅游规划编制、重视旅游资源管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旅游宣传促销、促进产业互动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旅游形象大幅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健全,旅游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会议要求,要以女儿节、梨花节、十•一黄金周等纪念节庆日为载体,继续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精心策划包装和大力宣传推介苍溪的旅游优势产品,营造旅游发展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现有区位优势和旅游特色,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修编《苍溪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要突出优势资源,加快推进红军渡•西武当山、苍溪梨博园、云台山、青山观古汉昌民俗文化城等旅游景区建设,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打造特色旅游名片,不断提升我县旅游产业的质量和吸引力;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步伐;要树立发展大旅游的观念,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完善旅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塑造良好旅游目的地形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平楠、王成文、李艳萍、张雄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邹家荣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国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宗明,县政协副主席贺建军、李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宏,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等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