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5月19日,苍溪县旅游局在县城同心广场举行的2013年“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上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学习活动。
苍溪旅游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旅游发展体系。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乡村酒店、农家乐)、旅游购物店等旅游企业快速发展,旅游业呈现持续稳定的良好发展趋势。《旅游法》的颁布实施,让旅游行业监管工作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为确保学好用好《旅游法》,推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县旅游局将学习《旅游法》作为全年机关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迅速启动了《旅游法》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结合实际列举实例进行分析讨论等形式,提高对《旅游法》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从而使学习活动形式丰富精彩,保证了学习效果。同时也为下一步更好地指导全县旅游企业开展学习活动打好了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4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