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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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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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汇总表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