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苍溪县《旅游法》宣贯培训暨“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会在县旅游局会议室召开。
图为: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旅游综合法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协调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宣传、贯彻、学习《旅游法》,县旅游局举办了《旅游法》宣贯培训专题讲座,并就国庆前集中开展《旅游法》宣传普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提高涉旅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主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会上组织观看了《夺命氨气》、《窒命煤气》等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系列片,学习了《旅游法》中的第六章“旅游安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餐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接待服务、应急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胥劲松指出,10月1日《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各涉旅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增强“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为广大游客和市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
全县各旅行社(分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购物点、旅游等级餐馆、乡村旅游示范镇村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