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专人分管,专抓此项工作,深入一线,现场组织实施。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承担创建任务,对照任务清单,逐项细化方案,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找借口、提要求,延误工作。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加强与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邀请权威人士指导,帮助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党组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