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同意成立广元文化艺术品交流协会的批复
2022-06-23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郑元有、潘磊、王天美、胡光成、张凤珍5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广元市文化艺术品交流协会的申请书》已收悉。经研究审查,同意成立“广元市文化艺术品交流协会”并由我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该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文化艺术品调研、交流与咨询,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品鉴赏、会展、宣传和指导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助力广元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

广元市文化艺术品交流协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请你们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此复。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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