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省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增补 86 处革命文物作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单中,剑阁县红四方面军剑门关战斗遗址、马鞍山红军战斗址、川陕省赤化县石城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三处成功列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