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苍溪县《旅游法》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会在县旅游局会议室召开。局党组书记胥劲松安排部署了全县开展《旅游法》宣传工作。一是各景区、涉旅企业要通过展板、专栏、网络、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认真开展《旅游法》宣传;二是各景区、涉旅企业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三是景区、星级酒店、购物场所要投放《旅游法》单行本、海报、DM单、折页、《旅游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各景区、涉旅企业要认真落实《旅游法》宣传,积极做好“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

《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旅游综合法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协调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旅行社(分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购物点、旅游等级餐馆、乡村旅游示范镇村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